欢迎访问“河南天行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19137127654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行业资讯 > 重磅!养殖人的福利来了,批地再不用发愁

重磅!养殖人的福利来了,批地再不用发愁

发布:天行健生物 浏览:0

  

国土资源部最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
 
 应当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条件,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业。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可以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预留用地空间,提供用地条件。
 
 任何地方政府都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
 
 “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当然,养殖场也不是说建造就能建造的,达不到环评设计要求,还是不能建造,即便是建造完成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也必须要有,不然养殖场白建造了,不能进行养殖。
 
 在《全国土地分类》中,明确指出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在农业用地上修建养殖场,不算属于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从今年开始,无需再审批养殖用地,但是,要建养殖场还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不能破坏种植条件,不能破坏耕地的耕作层。
 
 2、不能在农田保护区内建设,只能建在非保护农田上。
 
 3、禁养区内不能建设养殖场。必须远离河流、饮用水源和村庄等。
 
 4、必须达到环评设计要求,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专家点评:总体来看,养殖业没有之前那么紧张,只要合理申请开展养殖业,并不困难,只要手续齐全,可以正常开展养殖业!

推荐阅读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公司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兴华路泰和公寓B栋16层1-1613号 联系电话:19137127654
网址:www.txjswkj.com 全国免费客服热线:400-860-3339
COPYRIGHT @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南天行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20022164号-1